测试公司立讯检测
所在地**认证服务
认证要求送样品检测
产品类别LED灯具
测试要求灯具能效测试
LCS是一家服务网络遍及全国的大型综合性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实验室服务领域涵盖广泛,主要服务领域包括物联网、5G/4G/3G/2G通讯产品、信息资讯、音视频、电子数码、开关插座、家电、新能源电池、储能电源、灯具照明、智能汽车及零部件、生态环境(水、气、土等)、玩具、儿童用品、食品、纺织品、鞋材、机械等产品类别。
一、ERP能效指令介绍
EC 244/2009 非定向灯的生态设计要求:
涉及非定向的白炽灯、卤素灯、CFL、LED灯等
提出光效要求、功能要求和产品信息要求(对LED灯无功 能要求)
EC 245/2009 不带一体式镇流器的荧光灯、HID灯及其镇流器 和灯具的生态设计要求
涉及单端、双端荧光灯、HID灯及其镇流器和灯具
提出光效要求、功能要求和产品信息要求
EU 1194/2012 定向灯、LED灯及相关设备的生态设计要求:
涉及各类定向灯(CFL/HID/白炽灯/卤素灯/LED灯等)、非 定向LED灯及相关设备(灯控制装置、调光器、灯具等)
提出光效要求、功能要求和产品信息要求
二、ERP认证涉及到的测试项目?
1、3600小时残损率大于或等于0.9,(测试时间较长,该项要求从2021年9月1日实施);
2、3600小时光通量维持率大于或等于0.8(测试时间较长,该项要求从2021年9月1日实施);
3、失效前开关次数大于或等于15000次(额定寿命30000小时)或大于等于额定寿命以小时计算的二分之一;
4、启动时间小于0.5秒;
5、至95%光通量所需时间小于2秒;
6、早期失效率小于或等于5.0%(正常点亮1000小时);
7、显色指数大于或等于80%,用于室外或工业用途的显色指数大于或等于65%;
8、色容差于小或等于6db;
9、功率因素的要求:
功率小于或等于2W,无功率因素要求;
2W至5W,PF值要求大于0.4;
5W至25W,PF值大于0.5;
功率大于25W,PF值大于0.9。
10、增加频闪测试:SVM、Pst LM;
三、ErP指令 EC 244/2009、EC 245/2009、EU 1194/2012和能效标签指令EU 874/2012已经实行多年,欧盟在近3年通过参照不断改进的照明产品技术、环境和经济因素以及实际用户行为等方面审查这些指令,并于2019年12月5日颁布新版ErP指令EU 2019/2020和能效标签指令EU 2019/2015。
四、新版能效标签 EU 2019/2015指令相对于旧版指令的主要差异:
能效等级的计算从EEI指数改为ηTM (lm/W),更加直观;
能效等级的划分改为从Class A到Class G;
更高的能效要求,如之前的Class A++只相当于现在的Class E。
亚马逊欧洲站,关于电子产品有很多人忽视了欧盟能效标签的注册,能效标签是在2021年开始要求卖家强制注册。
有不少欧洲站的卖家收到亚马逊能效贴标法规的邮件,要求卖家们发布的带能效标签的商品是否符合欧盟能效贴标法规,如果商品不合规,将需要向亚马逊证明其符合欧盟能源贴标法规的信息,否者商品将会在2023年3月3日前被下架处理。
包含以下产品:
1.灯具灯泡
2.加热器
3.冰箱和冰柜
4.洗衣机和烘干机
5.空调和风扇
6.电子显示器,包含电视机
7.厨房电器
8.轮胎
能效标签的注册先要通过CNAS资质实验室出具的能效报告,然后在欧盟EPREL创建EU login 账号,需要注意的是,非欧盟国家的公司不能直接在网站注册,需要指认一名欧洲经济区境内的授权代表,也就是欧代来为其代理产品的注册。
能效注册分下面三种角色:
1、制造商:在欧盟、欧洲经济区或北爱尔兰成立的自然人或法人负责设计或制造产品并将其放置在以自己的名义或商标进入欧盟市场。制造商直接负责
在数据库中注册投放欧盟市场的每种不同型号的产品。
2、进口商:在欧盟、欧洲经济区或北爱尔兰成立的自然人或法人将来自*三国制造商的产品投放到欧盟市场。它的义务建立在制造商的义务上。
3、授权代表:在欧盟、欧洲经济区或北爱尔兰成立的自然人或法人,由*三国制造商选择(未在欧盟、欧洲经济区或北爱尔兰),通过在数据库中注册代表其行事投放市场的不同型号的产品。授权代表是合法的或立于制造商的自然人。
另外,EPREL注册不能是个人去注册,一定得是公司组织,而且在欧洲境内,一个公司组织可为多个其他组织绑定注册。
一、灯具的ERP能源标签上面显示了各种适合在灯具中使用的灯泡能效等级。
从2019年12月25日起,不再需要对灯具贴标签。
1.从2021年5月1日起,供应商(本地制造商、进口商)需在产品数据库中注册产品信息;
2.标签能效等级计算:?TM = (Φuse / Pon) X FTM 单位:(lm/W)。
二、生态设计要求
几乎所有在欧盟出售的灯泡都必须遵守ErP生态设计规则。 这些法规设定了能效要求和其他因素,例如灯泡寿命和预热时间。但是,这些法规不包括应急灯以及为剧院等特殊用途设计的灯泡,或每年少量出售(少于200件)的灯泡。
三、从2021年9月1日起,将废除(EC)244/2009,(EC)245/2009和(EU)1194/2012中概述的现有规则,并且被新法规(EU)2019/2020针对光源和立控制装置的生态设计要求替代。 根据新规定,从2023年9月起将逐步淘汰办公室中常见的大多数卤素灯和传统日光灯管照明。 适用的产品范围
1) 光源,依赖电工作的产品,旨在发出和/或调节后发出满足以下光学特性的光:色品坐标在以下范围
i. 0.270 < x < 0.530,且
ii. - 2.3172 x2 + 2.3653 x – 0.2199 < y < -2.3172 x2 + 2.3653 x – 0.1595;
每mm2投射发光表面积的光通量<500 lm;
光通量介于60至82 000流明之间;显色指数(CRI) Ra > 0。
2)立控制装置注:涵盖立式控制装置、嵌入式控制装置、内置的非一体式控制装置。
3) 含有光源,和/或立控制装置的产品
注:如产品中的光源和立控制装置不能从产品中取出进行验证测试,将产品整体认定为光源。
3. 自2021年9月1日起,光源和立控制装置待机功率都应满足以下要求:
待机功率 Psb ≤ 0.5 W联网待机功率 Pnet ≤ 0.5 WPsb 和 Pnet 不得累加控制装置的空载功率 Pno ≤ 0.5 W
4. 自2021年9月1日起,光源应满足以下要求:
5. 自2021年9月1日起,光源应满足以下要求:
(a) 流明维持/存活率的耐久性测试新方法:1200次循环(150分钟开启,30分钟关闭)(总计3600小时)
(b) 环境条件和测试设置:环境条件: 25±10℃,平均风速小于0.2米/秒基座垂直向上的位置进行测试。除了供应商声明仅适用于特定方向,则样品应以该方向安装电压的偏差不得**过2%,电压的总谐波含量THD不得**过3%。
从2021年9月1日起,将废除(EU)No. 874/2012 法规中的现有规则,并由新法规 (EU) 2019/2015中的Energy Label光源能源标签新要求取代。 新标签使用从A到G的等级,取代从A ++到E的能效等级。提供有关能耗的信息,以每1000小时kWh表示。
一、新 ErP 法规(EU)2019/2020 要求 Ecodesign requirement(EU)2019/2020
产品范围:
1) 光源,依赖电工作的产品,旨在发出和/或调节后发出满足以下光学特性的光:
2)立控制装置
3) 含有光源,和/或立控制装置的产品
注:如产品中的光源和立控制装置不能从产品中取出进行验证测试,将产品整体认定为光源。
二、新指令(EU) 2021/341 修正 New directives (EU) 2021/341 revised
1、 新增条款:如果在 2021-07-01 之前,市场上未投放相同产品,那么在 2021-07-01 至 2021-08-31 之间,
满 足 新 版 ERP 指 令 (EU) 2019/2020 要 求 的 产 品 , 视 为 满 足 旧 版 ERP 指 令 (EC) No 244/2009 ,
2、 新增条款:针对已投放市场的产品,对硬件及软件升级做了相应的管控。
3、 对原有豁免产品进行修正;
4、 对部分产品测试要求做了变更:用于 冰箱、洗碗机、洗衣机/洗干一体机、 烘干机内的光源,将不再需要满足 ANNEX II 中光通量维持率,存活率的要求;外包装及技术文件内不再需要体现寿命,光通量维持因数,存活因数等信息。
5、 Annex II 修改如下:
修订前:
SVM≤0.4
除了有效光通量大于 4klm 的 HID,或者用于室外环境,工业环境或其余环境当光源标准允许显色指数小于 80
修订后:
SVM≤0.9
SVM≤0.4 (2024 年 9 月 1 日后)
除了有效光通量大于 4klm 的 HID,或者用于室外环境,工业环境或其余环境当光源标准允许显色指数小于 80
三、新能效标签法规(EU)2019/2015 要求
新标签的实施日期是 2021 年 9 月 1 日,但从 2021 年 5 月 1 日起,供应商(本地制造商、进口商)需在产
品数据库中注册产品信息。2021 年 9 月 1 起,零售商要在 2022 年 6 月 1 日前对已投放市场的产品更换新标
签。从 2019 年 12 月 25 日起,灯具上的旧版能效标签不再适用。
立讯检测与国际实验室认可双边、多边合作,可以很好的证明产品的质量,具有很高的公信力,得到更广泛的承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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